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甘医改办函〔2018〕30号

关于切换《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字典》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医改办、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甘肃矿区人社局、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人社局、卫计和食药监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省医改办、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更新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字典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字典》(以下简称“新编号药品目录”)切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换时间

编号药品目录和旧药品目录切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24时7月1日以后全省启用新编号药品目录,住院和门诊患者必须使用新编号药品目录。对于2018年6月30日还未办理出院结算的患者,旧药品目录可保留2018年12月31日23时,12月31日24时旧药品目录废止。

二、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使用新编号药品目录,新编号药品目录各地各单位可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使用省集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由省人社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承建商新华东公司直接更新系统数据,兰州、定西、张掖3市信息系统在迁移省人社厅系统前,自行下载更新系统数据。诊疗项目目录和材料目录沿用以前目录。

(二)新编号药品目录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数据字典》编码规则完全一致,各地可按此原则,认真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在信息系统工程师的指导下做好信息编码对接,务必于2018年6月30日24时前完成对码工作,保证按时切换。新编号药品目录中西药编号“-”后四位,为剂型编码,可以作为剂型的二级代码录入数据库,中成药、中药饮片、院内制剂无剂型编码

对于目录外药品,目录中增加了“目录外费用西药”、“目录外费用中成药”、“目录外费用中药饮片”三个收费项目,各医疗机构自行对照,并将这三个收费项目的“甘肃省甲乙类标识”由现在的“丙”改为“目录外”。

(三)2018年7月1日起,省健康扶贫专责组将据新编号药品目录进行“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报销比例提高至85%”、“3000元兜底保障”、“不合规费用”监测和通报。

                 甘肃省医改办

                   2018年6月28日

主题词:
主送:各市州医改办、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甘肃矿区人社局、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人社局、卫计和食药监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抄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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