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简版)

发布时间:2017-03-29 00:29:00 来源:统计信息中心 访问量:

 2016年甘肃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简版)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2017年3月)

 

 2016年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思路引领和制度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人均卫生总费用进一步提高,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33.92%降至29.87%,人均门诊、住院费用继续保持除西藏外全国最低,分级诊疗初显成效,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一、卫生资源

(一)卫生机构总数

2016年末,全省卫生机构总数28144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44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751个(含村卫生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835家。与2015年比较,医院增加4个,卫生院增加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30个,村卫生室增加14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增加386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233个(政府办),民营医院151个(其中社会办34个,个人办117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37个(其中:三甲医院17个),二级医院184个,一级医院42个(其中未评定等次医院30个),其它183个。医院按床位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206 家,100~199张床位医院76家,200~499张床位医院102家,500~799张床位医院38家,800张以上床位医院24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82个,街道、乡镇卫生院137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004个,门诊部70个,村卫生室16719个。

(二)卫生人力总量

2016年末,全省卫生人员达187632人(包括乡村医生18403人和卫生员2848人)。2016年卫生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13518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3195人,注册护士50653人,其他技术人员7573人,管理人员11931 人,工勤技能人员11689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665人,增长4.37%;执业(助理)医师增加3532人,增长7.11%;注册护士增加2821人,增长5.90%。2016年末,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94人。

(三)医疗机构床位数

2016年末,全省医疗机构床位136571张,每千人口床位5.23张。其中:医院床位100882张(占73.87%),卫生院床位24608张(占18.0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5840张(占4.28%),妇幼保健院(所、站)床位4397张(占3.22%)。

与2015年相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9560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6286张,卫生院床位增加595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增加2074张。

(四)卫生总费用 

2015年全省卫生总费用为654.07亿元,比2014年的569.75亿元增加了84.32亿元,增长14.80%,人均卫生费用从2014年的2199.13元增加到2015年的2516.09元,增长14.41%。从卫生筹资的结构看,2015年政府、社会和个人支出分别占39.61%、30.52%和29.87%,政府卫生投入总量从2014年的212.3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59.10亿元,总量增加了46.78亿元,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筹资总额的39.61%,比2014年的37.27%,增长了2.34个百分点;社会卫生支出从2014年的164.1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99.60亿元,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8.82%增长至30.52%;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总量从2014年的193.2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95.37亿元,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33.92%下降至29.87%,减少了4.05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首次降至30%以下。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服务

1.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下同)总诊疗人次达13150.60万次,人均门诊为5.04次。其中:医院总诊疗人次为4361.59万次(占33.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8335.51万人次(占63.3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452.71万人次(占3.44%)。与上年比较,医院总诊疗人次增加394.00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人次减少44.49万人次,卫生院总诊疗人次增加48.70万人次。

2016年全省中医总诊疗人次为1955.81万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14.87%。与2015年比较,全省中医总诊疗人次增加120.78万人次,增长幅度为6.58%。

2.分市州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2016年分市州诊疗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分别是兰州市(15.44%)、天水市(11.97%)和陇南市(11.44%)。

2016年分市州人均门诊人次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张掖市(7.49次)、嘉峪关市(7.23次)和金昌市(6.21次);人均门诊人次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2.83次)、定西市(3.82次)和庆阳市(3.96次)。

2016年分市州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分别是金昌市(25.46%)、酒泉市(19.49%)和张掖市(17.91%);分市州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分别是临夏回族自治州(8.01%)、嘉峪关市(10.14%)和天水市(11.33%)。

分市州中医诊疗人次增长幅度较高的三个市州是酒泉市(16.72%)、庆阳市(12.48%)和定西市(8.44%);中医诊疗人次增长幅度较低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11.40%)、甘南藏族自治州(-0.49%)和白银市(0.65%)。

3.分市州总诊疗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

2016年全省常住人口为2609.95万人,全省总诊疗人次为13150.60万人次。分市州总诊疗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张掖市(748.51%)、嘉峪关市(723.18%)和金昌市(620.52%);总诊疗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280.66%)、定西市(382.10%)和庆阳市(396.32%)。

 4. 省属9家医院诊疗人次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比例

2016年省属9家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为670.79万人次,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为3902.08万人次,省属9家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的17.19%。

省属9家医院诊疗人次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比例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78%)、甘肃省妇幼保健院(3.46%)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3.08%);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比例较低的三家医院是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0.14%)、甘肃省肿瘤医院(0.33%)和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0.71%)。

与2015年相比,省属9家医院诊疗人次占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同比增长5.46%,涨幅较高的三家医院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20.56%)、兰州大学第一医院(18.01%)和甘肃省人民医院(3.66%)。

(二)住院服务

1.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情况

2016年全省医疗机构出院人数398.12万人,全省人均住院0.15次。其中:医院307.02万人(占77.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3.84万人次(占18.5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6.88万人次(占4.24%)。

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人数增加35.29万人次,增长12.99%;卫生院出院人数增加8.44万人次,增长14.1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出院人数减少0.11万人次,降低2.04%。

2.分市州医疗机构住院情况

分市州出院人数占总出院人数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17.65%)、定西市(12.68%)和平凉市(9.57%); 出院人数占总出院人数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1.00%)、嘉峪关市(1.44%)和金昌市(2.53%)。

3.分市州出院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

2016年全省常住人口为2609.95万人,出院人次为398.12万人次,全省出院人次占全省常住人口比例为15.25%。分市州出院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23.30%)、金昌市(21.46%)和兰州市(18.97%);出院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5.59%)、天水市(10.97%)和陇南市(12.07%)。

4. 省属9家医院出院病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病人比例

2016年省属9家医院出院人数总计为40.80万人次,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总人数为280.04万人次,省属9家医院总出院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病人总数的14.57%。

省属9家医院出院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总人数比例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32%)、甘肃省妇幼保健院(2.61%)和甘肃省人民医院(2.46%);出院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总人数比例较低的三家医院是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0.20%)、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0.62%)和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0.73%)。

与2015年相比,省属9家医院出院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人数同比增加2.10%。其中下降幅度较高的医院分别是甘肃省中医院 (12.50%)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7.46%)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3.49%)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2.67%) ,甘肃省肿瘤医院 (1.03%) ,但同时部分省级医院分级诊疗工作不显著,2016年出院人数出现上涨的医院有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20.28%) ,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11.11%)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8.37%) ,甘肃省人民医院 (1.23%)。

(三)全省患者流向分析

2016年分市州门诊总诊疗人次为13150.60万人次,其中三级医院诊疗人次为1593.23万人次,三级甲等医院诊疗人次为1012.31万人次,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为3902.08万人次,二级医院诊疗人次为2308.85万人次,一级医院诊疗人次为88.38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8335.51万人次。患者到三级医院就诊比例为12.12%,到三级甲等医院就诊比例为7.70%,到二级医院就诊比例为17.56%,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比例为29.67%,到一级医院就诊比例为0.67%,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为63.39%。

患者到三级医院就诊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32.65%)、兰州市(32.22%)和武威市(17.05%)。患者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金昌市(42.19%)、兰州市(41.67%)和嘉峪关市(40.03%);患者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比例较低的三个市临夏回族自治州(20.46%)、陇南市(22.53%)和白银市(24.10%)。

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临夏回族自治州(75.35%)、陇南市(75.26%)和白银市(71.13%);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39.94%)、金昌市(50.02%)和酒泉市(54.75%)。                      

(四)病床使用

2016年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2.63%,比上年增加0.53个百分点。其中二级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5.73%,比上年增加0.37个百分点,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9.77%,比上年减少2.02个百分点,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9.99%,比上年增加2.95个百分点,分级诊疗工作在病床使用率中得到体现。

2016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1日,比上年减少0.5日,卫生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4日,比上年减少0.3日。

2016年分市州医院病床使用率较高的三个市州是金昌市(98.93%)、武威市(96.69%)和天水市(87.96%);医院病床使用率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58.75%)、酒泉市(73.19%)和白银市(75.28 %)。2016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10.2日)、嘉峪关市(10.1日)和武威市(9.9日);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较低的三个市州是酒泉市(7.6日)、甘南藏族自治州(7.8日)和陇南市(7.9日)。

(五)全省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

1.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

2016年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平均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29.50%,其中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33.7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19.8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14.92%。

2.分市州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

分市州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平均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29.50%,其中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临夏回族自治州(37.73%)、陇南市(34.72%)和金昌市(33.17%);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武威市(15.61%)、甘南藏族自治州(21.25%)和白银市(24.23%)。

(六)医疗服务效率

2016年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2.63%,比上年增加0.53个百分点;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9.99%,比上年增加2.95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病床使用率为59.10%,比上年增加3.25个百分点。医院平均住院日为9.1日,比上年减少0.5日;卫生院平均住院日为6.4日,比上年减少0.3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平均住院日为5.6日,比上年减少0.5日。

2016年全省各级医院医师日均担负6.16诊疗人次,担负住院床日2.80日,与上年相比担负诊疗人次增加0.04人,住院床日减少0.04日。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8.92诊疗人次,担负住院床日1.45日,与上年相比担负诊疗人次减少0.52人,住院床日减少0.02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师日均担负9.35诊疗人次,担负住院床日0.55日,与上年相比担负诊疗人次减少0.43人,住院床日增加0.04日。

三、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一)公立医院

2016年全省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178.67元,比上年增加20.38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2.88%,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1.43%,其中药费为84.32元,比上年增加8.43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1.11%,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68%。人均住院费用为5790.27元,比上年增加485.35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9.15%,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75%,其中药费为2150.34元,比上年增加127.83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6.32%,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96%。与全国同期相比,我省2016年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分市州公立医院

2016年分市州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含省属医院)(266.06元)、金昌市(174.22元)和嘉峪关市(172.78元);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含省属医院)(11531.27元)、嘉峪关市(5425.09元)和武威市(5195.23元)。

分市州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同比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庆阳市(29.58%)、陇南市(26.97%)和甘南藏族自治州(18.76%);人均住院费用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庆阳市(35.62%)、陇南市(30.63%)和嘉峪关市(22.92%)。

(三)三级医院

2016年全省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59.99元,比上年增加21.80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9.15%,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75%,其中药费为125.48元,比上年增加9.00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7.73%,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34%。人均住院费用为9994.75元,比上年增加873.86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9.58%,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17%,其中药费为3729.3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88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7.71%,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33%。与全国同期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相比,我省2016年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分市州三级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同比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庆阳市(25.71%)、临夏回族自治州(14.77%)和兰州市(11.68%);人均住院费用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庆阳市(21.92%)、武威市(15.14%)和兰州市(14.50%)。

(四)二级医院

2016年全省二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132.09元,比上年增加16.09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3.88%,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2.42%,其中药费为58.36元,比上年增加5.97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1.40%,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97%。人均住院费用3421.39元,比上年增加302.40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9.70%,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29%。其中药费为1282.39元,比上年增加71.32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5.89%,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53%。与全国同期二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相比,我省2016年二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

(五)分市州二级医院

2016年分市州二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176.84元)、兰州市(154.67元)和天水市(150.19元);人均住院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5532.70元)、兰州市(4112.84元)和酒泉市(4056.90元)。

与2015年相比,分市州二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同比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34.57%)、庆阳市(33.73%)和陇南市(30.30%);人均住院费用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71.88%)、庆阳市(52.69%)和陇南市(37.42%)。

(六)乡镇卫生院

2016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44.87元,比上年增加1.87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4.35%,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01%,其中药费为32.72元,比上年增加1.47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4.70%,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36%。人均住院费用1046.50元,比上年增加28.12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2.76%,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44%,其中药费为594.19元,比上年增加10.56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81%,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0.50%。

(七)分市州乡镇卫生院

2016年分市州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庆阳市(57.61元)、甘南藏族自治州(56.04元)和兰州市(53.83元);人均住院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庆阳市(1426.15元)、白银市(1166.34元)和金昌市(1153.41元)。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016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为46.12元,比上年增加6.42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6.17%,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4.68%;其中药费为30.50元,比上年增加3.90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4.66%,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3.19%。人均住院费用为1144.7元,比上年减少6.80元,按当年价格计算降低0.59%,按可比价格计算降低2.19%;其中药费为591.20元,比上年增加42.5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7.75%,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58%。

2016年分市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73.35元)、甘南藏族自治州(69.96元)和庆阳市(57.95元);人均住院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1986.48元)、庆阳市(1606.65元)和天水市(1573.44元)。

(九)省属9家医院门诊费用情况

2016年省属9家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314.76元,比上年增加38.76元,增长14.04%;其中药费为142.15元,比上年增加9.45元,增长7.12%。                                                                   

2016年次均门诊费用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一医院(461.02元)、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89.28元)和甘肃省人民医院(330.84元)。

(十)省属9家医院住院费用情况

2016年省属9家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14032.74元,比上年增加2243.34元,增长19.03%;其中药费为4989.58元,比上年增加864.78元,增长20.97%。

2016年省属9家医院人均住院费用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二医院(18281.44元)、甘肃省人民医院(15757.69元)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15595.91元)。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16年底,全省共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8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80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为7804人,平均每个中心(站)13.41人,比上年增加0.61人。

(二)社区医疗服务

2016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诊疗人次为657.35万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5.00%。出院人数5.35万人,占全省总出院人数的1.34%。病床使用率为59.10%,平均每个中心(站)年诊疗人次1.13万人次,年出院人数91.99人。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减少44.49万人次,出院人数减少0.12万人次。

五、农村卫生

(一)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

2016年底,全省86个县(市、区)共设有县级医院206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6所、县级卫生监督所76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7204人。

2016年底,全省共设1376个卫生院,共有床位数24608张,卫生人员数2799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482人)。与上年比较,卫生院增加25个,床位增加595张,卫生人员增加54人。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9.99%,比上年增加2.95个百分点,患者平均住院日为6.4日,比上年减少0.30日。

2016年底,全省共设16719个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2000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1251人(其中:乡村医生18403人)。

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增加146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减少117人,年内培训人次数、当年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数较上年有所减少,村卫生室简易医疗设备总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农村医疗服务

2016年县级(含县级市)医疗机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总诊疗人次达4416.31万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33.58%,出院人数为53.96万人,占全省总出院人数的13.55%。

2016年全省卫生院总诊疗人次为2018.92万人,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15.35%,出院人数为68.14万人,占全省总出院人数的17.11%。卫生院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为8.91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1.45日。病床使用率为59.9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4日。

2016年全省村卫生室总诊疗量达3846.42万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29.25%。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至2016年12月底,全省参合农民18961597人,参合率达98.53%。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5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个人缴费120元。与2015年比较,人均筹资标准提高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提高40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新农合年度筹资已达到107.1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7.68亿元,占53.81%;地方财政补助26.59亿元,占24.81%;农民个人缴费22.92亿元,占21.38%。2016年12月底全省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为98.54亿元,累计受益4748.40万人次,参合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

六、计划生育

2016年,甘肃省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提升。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甘肃省常住人口2609.95万人,出生31.79万人,死亡16.13万人,自然增长10.40万人,人口出生率12.21‰,死亡率6.11‰,自增率6.00‰,完成了当年人口自增率控制目标。

(一)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

2016年3月26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人口出生变动来看,政策实施开局良好,态势比较平稳,生育水平尚未出现大的波动。由于政策实施时间较短,育龄妇女生育势能的释放仍需要一段时间,根据未来两三年,及“十三五”时期的出生变动,才能够较为准确地研判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人口规模、变动的影响。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录入流动人口个案信息320.51万人,信息入库率达到100%。简化流动人口生育证件办理流程,通过承诺制为跨省流动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647例。

(三)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助保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全面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三项制度”,截止2016底,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等国家“三项制度”累计投入10.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7.81亿元、省级财政2.27亿元。奖励扶助制度累计为76.4万人次发放奖励扶助金6.25亿元;特别扶助制度累计为5.42万人次发放扶助金1.42亿元;“少生快富”工程累计为8.99万家庭发放奖励金2.95亿元。

省级二女节育户长效奖励资金和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截止2016年底,累计为13万户双女家庭发放4.3亿元奖励金;为4345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7651万元的生活补助和精神慰藉金。

(四)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有序

2016年,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有955个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占所有乡(镇、街道)的68.7 %。1247个乡(镇、街道)配备了秘书长,占所有乡(镇、街道)的89.7%。市(州)、县(市、区)两级计生协会均配备了常务副会长或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和专职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3741个村(居)达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标准,占所有村(居)的85%。其中,有330 个村(居)被中国计生协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群众满意度达90 %以上。

针对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的趋势,建设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立了街道、社区(企业)计生专职干部兼任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会长、秘书长,专职协管员(楼院长)兼任会员小组长的组织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了城市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队伍与计生协群众工作队伍一体化建设格局。截止2016年底,企事业、“两新”组织和流动人口计生协1558个,县级流动人口计生协300个,乡(镇、街道)级流动人口计生协 780个, 村级流动人口计生协 478个,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已达到85%以上。

七、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

2016年,继续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扩大免疫规划,强化传染病防控力度,进一步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

一是继续落实各项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395例,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754例,艾滋病病人1641例,报告死亡678例;2016年共检测各类人群280万人次。全省27个门诊在治人数为6630人,保持率达到90.4%,年内计划建成2个确证实验室。

二是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规范患者管理。2016年,全省共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13462例,其中新涂阳肺结核患者1722例,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6.6%。

三是地方病防控得力。全省随机抽样碘盐覆盖率达99.5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38 %,抽样碘盐合格率达95.81%;全年新发现和确诊包虫病患者328例,药物治疗包虫病例1488人,手术治疗181例;在项目县核实慢型克山病61例,潜在型患者384例、1度及以上大骨节病24例;新发现麻风病病人6例、布鲁氏菌病病人1732例,输入性疟疾病人20例。

四是城乡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截至2016年底,农村厕所普及率由2015年的71.83%提高到2016年的75.79%。

(二)国家免疫规划维持在较高水平,传染病报告发病相对平稳

2016年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有效预防和控制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乙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等相关传染病。截至2016年12月,全省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腮风、乙肝首针及时和乙肝全程报告接种率分别为 99.85 %、99.24 %、99.58 %、99.26%、94.42%、99.62 %。

(三)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6年,通过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3.63%、99.53%和9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15年的99.26%提高到99.53%。

根据妇幼卫生年报数据反映,2016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17.12/10万,与2015年15.07/10万相比,有所反弹,但依然控制在“十三五”规划要求的22/10万以内。全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5年的5.28‰和6.4‰下降到2016年的4.48‰和5.52‰。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逐步将城镇夫妇也纳入项目范围;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重点关注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的农村妇女;继续开展农村孕妇产前筛查补助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筛查率分别从2015年的98.37%、97.58%提高到了99.24%、98.17%。继续实施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2016年共开展了150例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提高了听障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在苯丙酮尿症患儿救治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基础上,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苯丙酮尿症患儿救治和报销工作的通知》,新增了11家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机构,患儿可以就近治疗,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

八、食品安全监管与卫生监督执法

2016年,继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增加到216家。全省累计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13257例;有12个市(州)报告食物中毒事件88起,波及4601人,发病791例,死亡1例。全省10家负责生物样本采集的哨点医院共采集到生物样本3025份。其中微生物阳性347份,总阳性率11.47%。  

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网覆盖全省14个市(州),共监测食品品种16类60种,采集样品1629份,共进行了9类129种化学污染物质的监测,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6155条。

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网覆盖全省14个市(州)、敦煌市(县级)、夏河县16个监测点,对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城市流动早餐等11大类食品实施了监测。共采集样品2126份,监测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细菌总数等13个项目。

(二)加大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力度

截止2016年12月底,公共场所实际监督户19572,监督覆盖率72.69%,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38037户次,全省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卫生案件947件;生活饮用水实际监督1177户,监督覆盖率70.73%,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399户次,全省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卫生案件25件。

(三)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截至2016年12月底,学校卫生实际监督8288户,监督覆盖率83.2%;传染病防治实际监督208户,总的监督覆盖率95.41%,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327件。截止2016年12月底,学校卫生实际监督6724户,监督覆盖率67.93%,全省依法查处学校卫生案件32件;传染病防治实际监督3467户,总的监督覆盖率75.63%,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243件。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

截止2016年12月底,职业卫生实际监督90户,监督覆盖率57.69%,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98户次,全省依法查处职业卫生案件1件;放射卫生实际监督890户,监督覆盖率76.39%,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937户次,全省依法查处放射卫生案件68件。

(五)医疗卫生和血液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截止2016年12月底,医疗卫生实际监督15967户,监督覆盖率63.97%,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36353户次,依法查处医疗卫生案件1321件;采供血机构实际监督17户,监督覆盖率70.83%,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7户次。

九、卫生计生人才工作

一是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会同省人社厅实施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大学生项目,选拔医学类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连续8年累计达到1.89万名,平均为每个乡镇卫生院人员补充达到13.6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从17%提高到75%以上,有效缓解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妥善协调解决原国家卫生部、财政部为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人员考核期满录用纳编的后续遗留问题。连续继续实施卫生援藏工作,从委机关和直属卫生单位选派10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赴藏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帮扶。

二是积极争取实施各类人才项目。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争取各类人才发展项目,推荐3位优秀专家作为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选拔人选,推荐2位同志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人选,另推荐6名优秀青年骨干、2个优秀青年团队获省委组织部“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累计获得资助资金68万元。协调安排省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和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接受2016年度“陇原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52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学科的研修培训,每年安排补助资金2万元。

三是深入推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2016年,组织举办全省卫生行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9项,约15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决赛,其中1名选手被评为全省“五一劳动奖章”,108名选手被省总工会授予“甘肃省技术标兵”荣誉称号,80名选手获得“甘肃省优秀选手”荣誉称号。2009年至2016年,连续8年累计举办省级决赛66场(次),涵盖临床、护理、中医等20多个专业,极大地推广普及了卫生适宜技术,规范了医疗基本技能,带动了全省卫生人员学业务、强素质的积极性。

四是组织实施“组团式”医疗人才援藏工程。2016年,抽调省级9所医院和兰州军区总院52名援藏专家组建10支医疗队深入到藏区州县两级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帮扶支援工作,增强藏区医疗机构“造血”功能。首批省级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专家进驻我省藏区开展医疗卫生援藏工作以来,专家们克服高原缺氧和环境落后现状,积极投身到各项援藏工作当中,用真情、真爱开展援助帮扶和传帮带教,极大地提升了藏区10所公立医院的诊疗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援藏工作任务。各受援医院门诊和住院人数明显增加,农牧民患者外出就诊率呈现下降趋势。

五是启动实施省西医类领军人才学中医项目。根据省委组织部编列人才专项,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省西医类领军人才跟师省内名中医学习中医项目。遴选确定省名中医裴正学等14名同志为指导老师,省西医类领军人才米登海等16名同志为继承人。计划通过3年的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使我省西医类领军人才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继承省名中医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在临床实践、医学科研中主动应用、积极推广中医药。

六是完成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职评审工作。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共受理申报材料1908份,比上年度增加249份。经过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初审、复核,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联审,共有1763人提交高评会专业组进入审核答辩环节,各专业组审查、评议和答辩等一系列评审程序。最后,经全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审议表决,共有1702人通过高评会专家审查,其中,1345人获得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17人),357人获得中医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七是完成全国卫生技术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2016年全省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人数为54677人,比上年度增加4%,其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为31482人,比上年度增加10%,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为23195人,比上年度减少7%。

十、2016年疾病谱分析情况

2016年全省共上报门诊数据25898341例,上报住院病例2281776例。按照ICD-10疾病分类,全省门诊前五位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27.48%)、消化系统疾病(12.58 %)、循环系统疾病(8.21 %)、泌尿系统疾病(7.90 %)、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7.59 %)。

与2015年相比,全省门诊前五位疾病顺位没有变化。呼吸系统疾病仍排在住院前五位疾病中的首位,消化系统疾病排第二位,循环系统疾病排第三位,泌尿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分别排第四位、第五位。

全省住院前五位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18.14 %)、循环系统疾病(18.01 %)、消化系统疾病(12.21%)、妊娠/分娩和产褥期(8.75 %)、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7.38 %)。

与2015年相比,疾病谱排序前五位疾病有所变化,呼吸系统疾病排排在住院前五位疾病中的首位,循环系统疾病排第二位,消化系统疾病排第三位,妊娠/分娩和产褥期、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分别排第四位、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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