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20项重点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7-04-19 00:19:00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所有城市推开,各市(州)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其中三级医院控制在10%以内,二级医院控制在8%以内。(责任处室:体改处)

二、全省所有县(区、市)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现全覆盖;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落实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和职工奖励政策。(责任处室:基层处)

三、完善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机结合,合理测算并调整医保付费标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开展病种动态管理,县域内患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全省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巡查全覆盖;完成24个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20个县医院薄弱学科建设。(责任处室:医政处、体改处、基层处)

四、启动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眼科、起搏器等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启动我省新一轮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分类采购工作;制定实施《甘肃省集中采购药品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责任处室:药政处)

五、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覆盖所有乡镇,所有县市区全部出台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文件。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全省85%的市州、放射卫生监测覆盖80%的市州、饮用水水质监测覆盖85%的乡镇、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覆盖1个城市;全省以乡为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60个以上的(县、市、区)完成尿碘实验室建设并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全部市州和90%的县市区,哨点医院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建成甘肃省国家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重大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反应迅速、处置有效。(责任处室:指导处、政法处、疾控处、地病办、应急办)

六、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全覆盖,省级卫生县城达到68%以上,新命名的省级卫生乡镇、村、社区、单位数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各提高10%。(责任处室:爱卫办)

七、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健全一、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网上生育登记;制定实施《甘肃省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村级卫生计生专干工作职责》;全省怀孕妇女《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相关健康教育实现全覆盖;实现与国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联通;创建10家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责任处室:指导处、妇幼处)

八、全省所有县(市区)出台医养结合实施方案或细则;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为老年人医疗服务绿色通道;落实计生特殊家庭“4+1”联系人制度,开设计生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开展陇家福“健康百佳”评选活动。(责任处室:家庭处)

九、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合格率、信息协查反馈率达到95%以上;全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工作,每个市州创建1个以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健康示范点。(责任处室:流动人口处)

十、实施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大幅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组织100名以上医疗专家和干部,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服务;动态管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责任处室:体改处、人事处、委扶贫办)

十一、推进实施《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健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细化分解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试验区建设发展。(责任处室:食品处、中医药局)

十二、巩固提高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成效,出台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创建5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成1个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和10个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县(市、区),对10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进行建设;在“一带一路”国家推广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机构、诊疗机构、研究机构。(责任处室:中医药局、外事处)

十三、层层举办不少于6个专业门类的卫生行业技能大赛;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800名,其中全科300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300名,其中全科医学师资150名;招收57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安排3000名卫生技术人员到省内外医疗机构进修。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西医领军人才跟师省级名中医学习中医、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活动,启动第三批五级师承教育。(责任处室:人事处、科教处、中医药局)

十四、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能整合,统一监督执法机构名称;全面完成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5项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任务。(责任处室:综合监督处)

十五、推进落实《甘肃省鼠疫防控条例》;制定实施《甘肃省卫生计生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完善医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推进卫生计生工作法治化进程。(责任处室:政法处、维权处)

十六、开展健康甘肃政策理论培训,完成健康甘肃卫生计生剧目巡演、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重点宣传工作;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无烟卫生计生单位暗访工作。(责任处室:宣传处)

十七、上半年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全部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出台实施《甘肃省促进规范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完善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责任处室:规划处)

十八、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监管,完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及信息公开制度;完成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及问题整改,对7个市(州)及14个县(市、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进行核查。(责任处室:财务处、审计处)

十九、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和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各项要求,建立完善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督查和巡查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机关纪委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党委在公立医院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落实卫生计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和“八八排队”为核心的医疗监管制度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强化违规收费、大处方、收红包、拿回扣等专项治理,下大力气管好“医生手中的笔”。(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医政处)

二十、开展“全省卫生计生行业督查落实年活动”,定期组织年度重点工作督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处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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