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我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不断强化行业监管,完善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显著成效。
(一)持续改善医疗服务,着力转变行业作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三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和优质护理服务。各地市以提高预约诊疗、改善就诊环境、再造门急诊流程、加强导医服务、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医院安保为重点,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通过科学精准预约诊疗、合理调配医疗资源、推进日间手术、确保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药事安全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不断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和薄弱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医疗质控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评价办法,定期开展督导评估,落实临床路径,推进医疗行为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健全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优化就医流程,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效率,提高患者就诊满意度,切实转变行业作风。
(二)认真贯彻落实“九不准”,狠抓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将行风建设“九不准”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大型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将落实“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了行业不正之风。各地将“九不准”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各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各级医疗机构按照“九不准”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科室、医务人员层层签定廉政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地、各医疗机构以上海、湖南违规收受药品回扣事件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并对照“九不准”落实情况逐项检查、认真整改。组织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根据国家和我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今年组织对全省29家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充分应用巡查结果,督促医疗机构认真整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巡查工作,有力促进了大型医院预防腐败惩防体系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升了医疗服务水平,强化了医院运营管理,维护了医院公益性。积极推进药品阳光采购,药品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统一平台,省市联动,建立了量大药品集中招标,量小药品阳光挂网,谈判、定点、直接挂网等分类采购模式。除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外,全部药品都可通过平台采购。对挂网药品制定了可进可出、适应市场变化的品种、质量、价格动态调整办法,解决了招标间歇期市场变化与临床供应的矛盾。出台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通过压缩中间环节,助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分批、分类、分阶段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10月1日起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面启动。通过西部省区医用耗材数据共建共享完成了2批高值医用耗材的阳光挂网工作。第一批血管介入、骨科植入2大类耗材今年3月开始网上采购。第二批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搏器、电生理、吻合器等5大类高值医用耗材10月1日起网上采购。
(三)多措并举,夯实行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考核。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弘扬“精诚为本,患者至上,救死扶伤,关爱健康”的职业精神。制定了《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医德医风情况进行季度和年度考评、记录,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及绩效工资等挂钩。不断加强综合监管力度。今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7〕188号),《通知》结合国家及我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要求,制定了《甘肃省医疗机构综合考评细则(千分表)》,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了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省卫生计生委目前已经完成了对省级医疗机构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医保拨付、总额决算和财政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督导检查。省卫生计生委将行风建设纳入“1322”包保督查落实责任制,加大对行风督导检查力度和重点领域整治工作力度,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并将各地行风建设情况纳入重点工作通报内容。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今年,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努力扩大问题线索来源,与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建立了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已经向派驻纪检组移送医学考试、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的问题线索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院违规采购高值耗材的部分线索。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按照职责权限对接收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分类处置,进行了严肃处理,在行业内形成了震慑。
二、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各项任务
我省卫生计生系统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还时有发生;有的医院还存在大检查、过度医疗和开单提成等问题。以上问题的发生和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阻碍了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医药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要切实认清行业不正之风的危害性,认真贯彻落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各项任务。
(一)持续推进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一是加快推动医药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各地要继续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不良执业积分等22项行业监管制度,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4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千分表”为抓手,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和医疗控费情况的综合考评。要委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或组织专家,对各级医疗机构落实我省卫生计生工作要求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并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做为对医疗机构在财政补助、重点学科建设评审、医保总额预付比例等方面重要的参考依据,督促医疗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便民惠民政策有效落实。要加强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以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等的回溯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大型医院巡查是我省今年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中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督促医疗机构合理合规开展诊疗行为的一项重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部署。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对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巡查工作。巡查报告经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审核后,已经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及被巡查的医院进行了反馈。希望被巡查医院要按照各自的整改方案,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三是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上半年对8家省属医院的门诊处方进行了监督检查,44名医务人员因违规开具大处方被给予警告处罚,其中7名医务人员各记不良执业行为积分1分。希望监督局要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把人为开具大处方、人为加重患者负担作为常态化监控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遏制门诊过度检查和过度用药,督促医院规范门诊处方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切实保护患者健康权益,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针对医务人员特别是专家队伍大力加强职业操守和准则培训,让广大医务人员知道,大处方、大检查不仅是违纪,更可能涉嫌犯罪。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全面落实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公示通报、约谈整改等制度。
(二)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7月份我们对各地上半年控费情况进行了通报,临夏州、平凉市等8个市州上半年费用控制在10%以内,其余市州上半年医疗费用增长超过10%;合作市、张家川县等34个县区上半年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8%以内,其余县区上半年医疗费用增长超过8%。希望各地、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要根据今年下达的控费指标,认真分析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因素,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病种、环节、医师、单位、区域设定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精准管控,对控费工作不力、完不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控制住院人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双控行动”,每月对大处方、大金额病历、医疗质量和医疗事故进行分析评议,杜绝不合理检查、滥用抗生素等违规行为。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重复计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提供虚假单据、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实行不良执业积分、预警谈话、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和媒体曝光等措施,不断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健全医疗费用日清单制度,为患者提供就诊项目、药品、单价、总费用等查询服务。要切实加大对医师用药、用材和临床检查管理,通过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处方点评、抗菌药物应用监测,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三)加强重点药品监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制度,责任到人,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建立点评结果公示制度,定期通报临床科室和医师应用重点监控药品的情况,进一步完善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要充分发挥省合理用药质控中心、药事专家作用,开展全省重点监控药品专项督查、总结、通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结果纳入对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与等级评审评价指标体系,对开具不合理处方、超常处方的医师采取约谈措施、处理、处罚。
三、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
(一)加强部门协同,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等9部门制定印发了我省的专项治理要点和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同时建立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甘肃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今天,联席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都参加了会议,各部门将紧密合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各部门、各地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从2017年9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医用耗材购销规范管理,探索医用耗材合理支付和报销制度,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领域的不正之风。
(二)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要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排查梳理医用耗材临床使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甘肃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医疗耗材在购销相关环节的管理现状、阳光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要下重手、出重拳、动真格,要通过集中整治,曝光一批、通报一批、查处一批、警示一批,确保取得实效。
(三)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严惩骗保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以及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资金等问题,严厉打击“骗保骗助”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四)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数据收集、分析、评估、上报机制,将有关结果用于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用耗材管理。加快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的建立完善,组织开展医用耗材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用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定临床应用指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完善医用耗材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透明化,加强医用耗材的院内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对耗材使用超过同学科平均水平的医生,进行病例的追溯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约谈。严格临时采购医用耗材管理。对于已经阳光挂网的高值医用耗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按“就低原则”进行网上议价采购。
四、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暨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时间仅剩3个月,任务相当艰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抓落实”作为工作主旋律,发挥好机制平台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行业纠风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组织落实、监督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纪检监察突出主业,发挥查处案件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源头治理。纠风工作既要积极应对问题,也要从根本上防范问题发生。各地要紧紧抓住工作中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和环节,推动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保障体系。要及时了解纠风工作的新动向、新趋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健全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地要积极探索纠风工作监督的新形式,建立和完善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要全面推进纠风信息公开,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依法公开,方便群众对照检举和监督。要充分利用行风热线,探索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围绕媒体关切、舆论关注、人民关心的纠风问题,全面介绍工作进展和成效,听取意见和建议。要联合工商、广电等部门,严格审查涉及医药的广告内容。要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党风廉政有机结合,开展医德医风典型案件剖析等教育活动,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当好守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